辰溪男子非法储存爆炸物 被依法拘留
2022-08-16 15:43:3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向柏玮 | 点击量:1162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向柏玮)8月13日,辰溪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法拘留一名在家中非法储存爆炸物的犯罪嫌疑人,消除了辰溪县内潜藏的安全隐患。

8月12日上午9时许,辰溪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森林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居住于辰溪县长田湾乡的村民邓某某在自己家中藏有火枪两把,以及黑火药、击发底火等物品若干。随后辰溪县公安局民警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邓某某依法传唤至辰溪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内进行讯问。

经查得知,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家中的两把枪支与黑火药、击发底火等物品系其在外省购买所得,准备用于狩猎使用,后由于邓某某外出务工,便一直将其储存于家中。民警随后对从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家中查获的黑火药等物品进行称量,经称量黑火药重三千余克。

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因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被辰溪县公安局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警方提示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储存爆炸物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如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现有人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请尽快远离相关场所,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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